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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组织生活会方案

作者:杨效菲发布时间: 2023-10-18阅读:99次

  

 按照中共通榆县委组织部通组通〔2023〕3号《中共通榆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 2022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召开 2022 年度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二、组织生活会主题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召开时间

拟定于20223月17日下午930

四、具体内容

1.组织学习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采取集中加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与研讨交流。重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对照《党章》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结合党员实际工作,找差距与不足,深刻自检,形成自检自查材料。

2.开展谈心谈话。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谈心谈话要紧扣主题、关心关爱、实事求是,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填写好谈话记录。

3.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员围绕党章党规、习近平讲话精神等的学习情况、岗位履职尽责发挥示范作用情况进行检视,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切实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填写问题清单。

4.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组织生活会上发放测评表,进行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参考依托“新时代e支部”和“学习强国”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

5.落实整改。

支部党员大会后,党支部和党员根据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填写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

五、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位党员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态度上要严肃认真,严格按照要求参加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确保取得实效。

2.深刻剖析认真整改。每位党员要通过本次组织生活会达到触及思想、解决问题、有效整改落实的目的。

3.按时、按标准完成各种资料上报。1)党员上交个人发言提纲;(2)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以电子版形式);(3)谈心谈话记录。(4)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5)明德小学党支部党员评议表;(6)乌兰花镇明德小学党支部民主评议征求意见表。

 

 

通榆县乌兰花镇明德小学党支部

20223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