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 法 宣 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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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2021-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保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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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 2021-04-01
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1987年2月9日吉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11月14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吉林省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04年6月18日吉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2008年11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