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榆县教育局
关于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的考核意见
为加强教育系统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牢记总书记“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教育的重点工作,以建党百年为契机,传播正能量,把握主动权,唱响通榆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旋律,营造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氛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核意见:
一、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教育新闻舆论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更好地发挥舆论宣传效应,特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颜景茂
副组长:佘凤华
成 员:赵新建 王锌铜 高英阁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也要相应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担任,负责文字新闻与视频新闻审核;副组长由1名副校级领导担任,负责文字新闻与视频新闻选题、制定本单位全年宣传工作计划;成员包括文字新闻和视频新闻各1人,负责文字新闻、视频新闻的采集、编写、上报等一系列工作。
要求:负责文字新闻、视频新闻的工作人员要政治素养好、文字综合能力强,有一定宣传工作经验,发表新闻舆论稿件的作者必须对其真实性、导向性、合法性负责,发表新闻舆论稿件必须经单位一把手审核、签字后上传,发表的稿件与事实不符,造成不良影响的,文责自负。(具体工作人员需加入通榆教育宣传QQ群:488014399)。
二、考核要求
全县各学校每月向“通榆县教育信息网”报送信息不少于5篇,视频新闻(报送至邮箱1879908328@qq.com)每月不少于1篇,有条件的可多报,无上限。年终零报送学校和个人不参与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教育局记者站每月将对学校报送情况进行统计量分、逐一排序,年底统一考核。
三、上报要求
1.新闻舆论工作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传播正能量。各单位要提前在各相关节日、纪念日时举办活动,录制视频新闻并上报,提高采用率。
2.上传的文字切记不要用背景颜色,段落要清晰,编辑时要先清除文本格式,然后选择:文本字体为宋体、16号、黑色、单倍行间距,选用首行缩进功能进行排版。
3.新闻语言要简明扼要,通顺连贯,确保文字与标点的准确性、信息的时效性。新闻文字内容较多时,最好文字与照片穿插排版,提升视觉表现力。切记不要用“我校”等第一人称字样,一律改成学校“全称”。
4.图片要精选,数量控制在3-5张,都要横版照片,不要添加任何修饰。图片大小应用专门的处理软件“光影魔术手”或“美图秀秀”处理,在打开中选中图片,在尺寸处设置宽度为680,其他会自然生成,照片另存后再上传并居中,图片下面添加文字说明。
5.当日新闻最好当日上传,延误2-3天的情况下,可以把具体日期改为“近日”,失去了时效性的新闻不必上传。
6.上传新闻时要写清标题,文本里不再填写标题。在新闻最下边同一行居中标注好审核领导、责任编辑,确认文字和内容无误后才能上传。不符合上述要求或重复上传一律删除,将不予审核,也不做上报的条数。
四、评分办法
1.发布在“通榆县教育信息网”的文字新闻,每条计1分;被“通榆教育”微信公众号采用的新闻,每条计5分;被县教育局采用的视频新闻每条计5分;在各类新闻媒体、电视台上播报的视频新闻,按省、市、县每条计30、20、10分。在《白城市教育信息网》和《白城教育》微信平台发布的教育新闻,每条计5分。
2.在《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吉林日报》《吉林教育》《白城日报》《今日头条》《学习强国》等国家、省、市级媒介和党报党刊上发表的教育新闻舆论稿件,每条依次计30、20、10分。
3.每年评选出教育新闻舆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若干,并进行通报表彰。先进集体的评选结果纳入教育局年底目标责任书检查项,先进个人在职称评定时加0.5分,长期有效。
五、考核办法
各学校负责做好发稿统计工作(发稿数、采用数),被教育局及上级部门采用的教育新闻舆论稿件和视频(无论是任何媒介或是新媒体、自媒体),请各单位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后有序整理做好目录,登记发布时间备查。
同一条稿件被多层次采用,以最高层次给予计分。
通榆县教育局
2021年6月4日